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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梁康:译者的尴尬


尤契夫所说的“语言一旦发声就是谎言”,就意味着在从一种语言向另一种语言转渡之前,在同一主体内部,思维(内部语言)向语言(外部语言)的转渡已经成为问题。通常所说的“词不达意”,就是对这个问题的一种表达。

现在来看海德格尔的翻译观,它在总体上仍然是有效的。翻译对于他来说不是重构,而是转渡,即转渡到原初被陈说的东西那里。这里含有多重的意思:首先是从思想转渡到内部语言,然后是从内部语言转渡到外部语言——这是作者的任务;然后从外部语言转渡到另一种外部语言——这是译者的任务。

这里已经提到了思想翻译的第二个基本含义:思想的转渡必须借助至少两种外部语言。它也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翻译的词义,即:将一种外部语言转换为另一种外部语言。但如果我们同时顾及到上述两个含义,那么在翻译中,我们就至少面临双重的转渡问题。事实上,如果从一种外部语言向另一种外部语言的翻译的可能性需要证明,那么从思维向语言(粗略地说:从内部语言到外部语言)的转渡的可能性也需要证明。L. 莱纳斯曾说:“两种不同的语言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可以说,每一个真正的翻译都必须首先将思想剥离开陌生的语词,然后用本己的语词来重新装扮它。”在这里,语言被等同于思想和语词的结合体,而通常意义上的语言则被看作是语词。我们通常所说的翻译,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针对这个“剥离”和“重新装扮”的过程而言。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般翻译中,上面所说的第一个含义往往被忽略。这主要是因为,这个从思想到外部语言的转渡过程,在从一种语言向另一种语言翻译的过程中被设定为是已经完成的。我们通常不会怀疑,原作者已经通过他自己的语言而将他的思想表达了出来。

一旦这一点受到怀疑,译者的叛逆趋向就会产生。这时我们谈论的“背叛”,不是对原作者思想的背叛,而是对他的语言表达的背叛。如果译者相信,原作者的语言遮蔽了他所想表达的思想,那么译者对原作者语词、语句,乃至风格的叛逆都是合法的。但这个合法性程度最终还是有限的,它取决于译者的信念强度,这个信念是指:他是否通过原作者的语言,比原作者更好地理解了借助这个语言所表达的思想。

这里涉及到了解释学的核心问题。一般说来,解释学否认一个可为所有人达及的客观意义的存在。它认为意义始终处在与意义领会者的互动之中。但解释学并不否认原意的存在,否则我们根本无法谈论意义的转渡。解释学所说的理解意义,相当于对一个思想的再构,这种再构当然不是原创,但也不可能是复制。R. 斯贝曼说:“再构意味着,将一个思想再思考一次,但要思考得更好。根据艺术的规则真正地思考某些在开端上只是模糊地被揣测到的,仅只‘直觉地’被把握到的东西。只有能够如此被再构的东西才能被看作是一个真实地被思考的东西。”

就此而论,当一个译者去再构原作者的思想时,他有可能比原作者更好地(例如更为圆融地)思考其思想,并且比原作者更好地(例如更为通达地)表达其思想。

可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译者也很难赋予自己总体叛逆的权利。具体地说,译者可以具有对原作语言表述上的某些叛逆权利,但并不具有对原作思想理解上的叛逆权利。如果叛逆论者们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之间的争论便可以休矣。若否,则我还要继续说两句。

我们的确可以承认,价值判断、传统成见预先包含在各种翻译和研究的观念中,不仅人文科学是如此,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也是如此,但这样是否可以得出:追求客观性对于科学家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呢?

对文本的诠释与对真相的认识,道理是一样的。眼下学界对解释学原则的理解过度宣扬了“原意”不在的(严格地说,不“客观地”存在的)方面,却没有说明,“原意”的存在恰恰是各种诠释得以成立的前提。失去了“原意”,或者说,失去了对“原意”存在的信念,各种诠释之间的可比性也就不存在,诠释也就不再是诠释,而变为原创。以绘画为例,我们可以说,一个赝品比一个原作画得更好。但如果根本不存在原作,那么那个被认为是摹仿的作品也就失去作为“赝品”存在的权利。而译作的本质中便包含着“赝品”的成分。在这个意义上,译者与赝品作者一样,是不自由的。

当然有,他可以自由地选择作者、语言、论题、理念、时代、作品、形式、风格等等。但他不能自由地诠释。诠释的主观性并不等于诠释的随意性。这在译者这里就意味着,他必须尽可能地贴近原意,无论他是否能够达到它。这里所说的是我们在翻译中的努力取向:我们必须朝向原意的一极,而不是朝向随意的一极。

译者是否可以比原作者更好地理解原作者本人,这个问题往往取决于译者的主体意识的强弱。我在这点上始终持谨慎的态度。陈修斋先生曾说,“译者切不可以为自己什么都懂”,表达的也是这个态度。在我看来,译者的诠释权利很小,通常只是在原意模糊的情况下才出现。但即便是在这里,我们仍然还有用模糊来应对模糊的可能,在模糊的语言中选择一个比较接近原有模糊含义的翻译。只有当这种可能完全不存在时,举例来说,当我们不知“Bruder”指的究竟是“哥”还是“弟”时,而我们又必须按汉语的习惯来告诉读者是“哥”还是“弟”时;即是说,只有当我们不得不放弃含糊,做出明确的抉择时,我们才有权利做出诠释。

根据上面的划分,今天我们可以在思想翻译的范围内对翻译的理想“信达雅”做如下的阐释:

信:思想的再构。对原作中所要表达的思想,尽可能如实把握。如前所述,它可以说是某种意义的再构,即:将一个思想再思考一次,但思考得更好。

达:语言的重述。用自己的语言尽可能如实地,甚至更通达地表达原作的意义,也就是译者所把握到的原作的思想。

雅:风格的复制。不是风格的修饰,而是尽可能如实地复制原有的风格,无论它本来是雅是俗,是晦是明。

最后再回到许钧的《翻译论》上来。许钧既是《翻译论》的作者,也是昆德拉代表作《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译者。报载昆德拉在授权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其作品时,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忠实原著”。但译者许钧在他的《翻译论》中则把意大利的俗语“翻译就是叛逆”(Traduttore, traditore)视作一个“朴素的真理”,坦然地予以接受,并且提出翻译中的“意义再生”的主张。这里似乎潜含着一场作者和译者间的实际交锋。

然而从媒体的介绍来看,许钧又自认是一个忠实论者,接近原著是他的翻译原则。他在韩少功翻译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与自己翻译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之间画出了一条界限:前者“充满作家个人风格”的作品,后者可以说“更接近原著”的译者作品。如此一来,昆德拉和许钧的交锋反倒像是许钧自己的实践与自己的理论之间的交锋了。

我们是否可以说:实践中的忠实论者,理论上的叛逆论者——这是许钧的尴尬,也是今天诸多译者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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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4 【信息来源】管理员 【浏览点击】1651次